关于做好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日常教学运行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下学期期初日常教学运行工作,现将有关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期初教学工作
1.根据校历安排,2019年2月22日全体工作人员正式上班,2月23日学生注册报到。请各教学单位务必做好教学人员和学生注册报到事宜。
2.2月25日正式上课。各学院要做好开学第一天上课的检查准备工作,落实第一天上课情况;开学前一天应特别提醒有课的行政兼课或新进教师。2月23日前将学院巡视人员名单和第一天课程表核实情况报送教务处。
3.对各学院负责的教学设施设备急需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维修等事宜,各学院于本学期结束前上报教务处教务科汇总,电子文档发至邮箱:453008026@qq.com。
二、期初补考工作
(一)补考对象:
1.本学期经期末考核不及格课程的学生(含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
2.已办理缓考手续并获得批准的学生可参加相应课程的缓考,缓考与补考同时进行。
(二)补考安排:
1.补考须于开学后三周内完成。公共基础课补考由开课学院按《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初公共基础课补考时间安排表》(附件1)组织完成,其他课程补考由各学院在开学后三周内自行安排(不得与公共基础课补考冲突)。
2.各学院应在本学期期末考后一周内通知补考学生做好补考复习准备,各课程应在补考后三天内完成学生成绩录入及报送工作,确保学生重新学习课程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3.各开课学院须于2019年1月21日前按统一格式《龙岩学院补考缓考名单汇总表》(附件2)汇总各科补考名单,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送至学生所在学院;同时须提前做好补考工作安排(含考试时间、地点、补考人数、监考人员、试卷印制等)并报备教务处,教务处届时组织检查。
具体管理办法遵照《龙岩学院课程补考管理办法》(岩学院教字〔2013〕71号),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好补考工作。
三、学籍异动处理工作
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开学初学生学籍处理工作(含因学业原因受警示及退学等情形),并于第四周前将学籍处理意见材料报送教务处。
附件1: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初公共基础课补考时间安排表
附件2:龙岩学院补考缓考名单汇总表
龙岩学院教务处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