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龙岩学院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强龙岩学院的专业发展与建设,全面推进龙岩学院的改革与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协调统一的原则,走以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
(二)专业设置和建设要贯彻“拓宽专业口径,增设专业方向,注重素质教育,增强适应性”的原则,努力增强专业结构的柔性和活力。
(三)在专业发展的总体布局上,涵盖文、理、工、经、管、教、农等多种学科门类,以理、工为主,注重专业交叉、渗透和互补。
(四)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积极发展新兴学科和外向型、复合型专业。
二、专业建设的体系
专业建设体系包括:合格专业、特色专业。合格专业评估体系参见《龙岩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方案》,特色专业评估体系参见《龙岩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点评审指标体系》(岩学院教字〔2010〕14号)。特色专业的建设,采用申报立项的方法,并投入一定的建设经费。
三、专业建设目标
通过建设,基本形成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学科专业结构合理,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符合社会需要,专业数量与学校规模相适应,重点建设的特色专业达到较高水平,学科专业之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使学校办学整体实力和水平有较大的提高。
四、专业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明确培养目标
专业建设应当为人才培养目标服务,培养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适应社会变革的应用型人才。必须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树立全新的教育思想,为创新意识、创新精神的培养营造一个良好的教学氛围。
(二)重视专业结构的构建
通过新专业与已设专业的有机结合,互为支撑,工程技术类、生物类、化学化工类、电子信息类、应用性文科类、经济管理类等专业群,实现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
(三)加强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和实践教学管理
根据我校各专业特点,积极开展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放实验室。积极同各企事业单位联合建立实习基地,使产、学、研有机结合。加强实践教学环节过程管理。
(四)师资队伍建设
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有发展潜力的师资队伍是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任务。努力建立一支以教授和副教授为学科带头人、博士和硕士为主体的具有实践和教学双重能力的师资队伍。
(五)加强教学基础建设
在全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及市场对人才的要求,适当微调。加强课程建设,加大建设力度。加强专业主干课多媒体教学的开发和应用。积极支持符合21世纪人才培养需要,注重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具有新思想、新技术、新内容的教材编写。
(六)加强教研、科研工作
加强教研、科研的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教研活动,推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开展科研活动,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五、专业建设的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专业建设是一项全面的综合性的建设,专业建设直接影响着学校的前途和命运,因此,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作好宏观规划,积极、谨慎实施。
(二)摸清专业的现状,明确专业建设目标
按照专业建设内容及评估要求对现有的专业进行分析,弄清我校各专业实际情况,本着先进行特色专业建设,后进行一般专业建设的原则,由点到面,全面提高专业建设水平,通过五至十年的努力,建成在省内乃至国内有一定影响的优势专业。
(三)组织落实、认真实施
以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规划为导向,把责任落实到各院、系,落实到各专业负责人,在专业建设期间由教务处组织进行阶段性检查考核。各院、系应将专业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重点扶持,定期自检,找出差距,提高水平。
(四)做好专业建设的评估验收工作
专业评估是检查和衡量专业建设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实现政策导向的有利手段,具有较强的判断性和导向性。为此,学校将依据《龙岩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方案》对所有本科专业每3年一轮进行评估验收,其验收程序是:1、院、系自评:院、系围绕《龙岩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方案》进行自评,提交自评得分和自评报告;2、学校评估:学校根据院、系所提交自评得分和自评报告,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评估,形成最后的评估结论。3、院、系整改:学校责成评估不合格专业所在院、系根据专家组整改意见组织整改,并提交整改计划。
六、积极扶持、巩固专业建设的成果
七、教务处负责全校所有专业建设的组织与领导
学校对评估结果进行通报,对评估验收优秀的专业,将在校级特色专业建设立项上予以重点考虑;对专业建设验收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专业,限期整改,次年限制招生,同时该专业所在院、系次年不得申报新专业。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九、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 务 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龙岩学院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方案(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