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建设是学科专业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教学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加强课程建设工作,对于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培养高素质合格人才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加快我校的课程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我校课程建设水平,特制定《龙岩学院课程建设评估实施办法》。
一、课程建设的体系和内容
课程建设体系包括合格课程和优秀课程。课程建设是一项总体性的建设,包括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大纲和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教学条件、教学管理等与课程有关的诸多因素。我校的课程建设以主干课、基础课为重点,以课程教学为中心,分期、分批,使各门课程达到标准化、规范化要求。
二、课程建设评估
(一)组织领导
学校设立课程评估小组,由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组成。评估小组应经常了解教学情况,掌握教师的教学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就课程建设问题进行咨询和指导。
各院(系)、部教学督导人员兼有课程建设评审小组职能,院(系)、部评审小组的职能是:1、全面掌握本院(系)、部课程教学和师资情况,对课程建设进行规划,并对课程建设存在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2、深入课堂听课,检查课程教学各环节、教材质量及使用情况,听取师生意见,与任课教师交流意见;3、根据课程评估标准对申报课程进行初评。
(二)评估的实施
凡授课一轮以上的课程原则上都必须参加课程建设评估,课程建设评估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具体实施步骤为:
1、任课教师填写《龙岩学院课程建设评估申报表》和自评报告。
2、院(系)、部课程建设评审小组听取任课教师对课程建设的自我评价和工作汇报。
3、院(系)、部评审小组确定课程建设的评估等级,符合“合格课程”标准的,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组织学校评估小组随机抽查;符合“优秀课程”标准的,推荐申报校级精品课程。
三、课程资源管理
(一)课程资源上网。将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课件、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课程资源上网。为保证课程资源的共享,并为申报国家、省级和校级精品课程提供技术支撑,学校建立课程建设平台,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协助所在院(系)、部和主讲教师,保证课程建设平台正常运行。
(二)知识产权管理。课程建设成果视为职务作品。凡申请课程评审的院(系)、部和主讲教师将被视为同意该课程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自然授予学校。课程资源要按照规定免费开放上网内容,并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四、课程建设的奖励及改进措施
(一)被评为校级精品课程,学校授予“精品课程”荣誉称号,并给予数额不等的资金投入和支持,荣誉称号保持三年。三年内上述课程如有骨干教师调离、出现教学质量下降或重大教学事故,取消“精品课程”称号。
(二)课程建设评估结果作为教师考核、职称评聘和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课程,应在学校评估小组和院(系)、部评审小组指导下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五、本修订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 务 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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