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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教学与学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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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学院课程重新学习管理办法(修订)
点击数: 时间:2017年03月20日

岩学院教〔2017〕8号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分制重新学习的管理,根据《龙岩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重新学习的范围

学生对已修读的课程,无论何种原因未取得学分,均须参加重新学习,课程重新学习费用按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执行。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须申请重新学习:

1. 必修课和专业方向课程学期考核不及格,经次学期初的补考仍不及格者;

2. 某门课程缺课(含实验课缺做实验项目)累计达到该课程总学时的1/3者;

3. 无故缺考或违反考试纪律者;

4. 对已取得学分的课程成绩不满意,期望取得更好成绩者;

5. 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考试办理缓考手续,但缓考仍不及格者;

6. 因其他原因必须重新学习者。

二、课程重新学习教学管理

1. 课程重新学习原则上安排在原开课时间的下一学年对应学期内进行。

2. 重新学习可以与下一年级一起修读,也可以及时选读其他班级要求相同、学分相同的相同课程。如课程停开,开课学院(部)可以指定学生修读学分相同、要求相近的其他替代课程。学生可以根据对重新学习课程的掌握程度申请部分免听,经任课教师同意、报开课学院(部)备案后,可不必全程听课但要参加课程考核,免听课学生应按要求完成作业,其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视具体情况而定。

3. 同一课程重新学习人数达20人及以上,开课学院(部)应单独开班,安排教师定时定点对学生进行重新学习辅导授课。开班重新学习课程的教学安排每周不少于2学时。人数不足20人原则上不开班,安排跟班重新学习或安排辅导答疑。

4. 重新学习考核时间与期末考核同时进行,若考试时间冲突,学生应参加正常主修课程考核,并申请重新学习课程缓考。下一年级无相同课程的,另外安排考核;开班重新学习课程也可以单独安排考核,但教考必须分离。重新学习考试安排由开课学院(部)负责,学生试卷按课程归档存教学单位备查,存档要求与其他课程相同。重新学习成绩均按实际成绩计算其学分绩点和载入学籍档案,成绩报送办法与其他课程相同。

5. 毕业班最后一学年申请重新学习可不受对应学期的限制。

三、课程重新学习教学安排

1. 重新学习的上课时数一般不低于原时数的50%,开班重新学习可利用晚上或双休日开班上课。安排辅导答疑的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在老师的辅导下进行学习,重新学习的召集组织工作由辅导教师负责。跟班重新学习的,根据相关课程表安排学习。当正常主修课程的上课时间与跟班重新学习发生冲突时,学生可申请免听部分重新学习课时,学生听课时数应达到该课程教学时数的30%,并参加全部实验(见习)课,完成全部作业,方可参加课程考核。

2. 全校公共选修课不列入重新学习范围,该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学生可在下一学期改选。

3. 重新学习课程考试的成绩须记入重修成绩栏,学生成绩单中取其最高成绩,学分绩点也相应进行重新评定。

4. 未办理重新学习手续或手续不全者,不得重新学习;擅自重新学习者,其成绩不予认定。

5. 开课学院(部)须负责重新学习学生成绩的录入。

四、重新学习办理程序:

1. 每学期开学第四周,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重新学习网络报名。

2. 各开课学院(部)若需要单开班的,应提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安排单开班教学计划;

3. 第五周,各开课学院(部)落实教学安排,并将安排表报教务处备案。

4. 第六周,正式上课。

五、重新学习的预警机制和帮扶计划

1. 建立重新学习的预警机制,各二级学院负责下发重新学习通知书并电话通知家长,形成家校双向督促机制。

2. 制定学业帮扶计划,各二级学院为学生指定学业帮扶老师,要求学生制定重新学习计划,并做好重新学习学生的心理和思想辅导工作。

六、其他

1. 重新学习实行先缴费,后排课。重新学习期末考核未通过,可参加次学期初组织的补考,补考不需另外缴费;期末考核无故缺考的,取消补考资格。

2. 网络报名结束后,重新学习费由财务处从学生缴学费的银行卡中直接扣除。扣费不成功的,学生应自行前往财务处缴费,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3. 因转学、转专业、休复学等原因确需补修相关课程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4.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此前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龙岩学院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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