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学院教字〔2013〕70号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试卷管理工作,强化考试试卷的命题、制作、评阅、分析与存档,全面提升考试试卷综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命题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试题无科学性错误;试卷能处理好知识与能力、理论与实践、重点与覆盖面的相互关系。
(二)合理性原则。试卷的内容、范围、深度均符合教学大纲的有关规定;试卷结构在题型、题量、题分、难度、区分度、认知层次比例方面分配合理;评分标准简便、准确,便于把握。
(三)有效性原则。组成试卷的试题具有代表性,能够准确地测评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命题要求
(一)建有试题库的课程和其它有条件的基础课程应实行教、考分离,统一考试。凡课时、大纲、教材相同且结束时间基本相同的课程,其考试均应使用同样试卷并在同一时间进行。
(二)试题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中对知识、能力的基本要求。能覆盖课程的基本内容,并体现课程的重点内容;命题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确定考核的知识点、分数权重来组成试卷,并填写课程《命题计划》。
(三)客观性试题答案准确无误。主观性试题参考答案要给出评分要点和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合理,便于掌握;解题各步骤、要点的给分不应出现小数;多种解法的试题要加以说明。
(四)试题难易程度应当适中,题型应多样化,题量适当。试题表述必须清晰、准确,不存歧义,便于学生理解。
(五)试题内容与近3年同一课程试题的重复率应控制在30%以内。
(六)试题满分为100分,分数分配应当合理。命题时基本得分题约占60%,稍难题约占20%,难题约占20%。实行开卷考试的课程,试题的答案要避免可从教材上直接抄录。
(七)合成(包括计算机组卷)试卷时,要把同一题型的试题编制在一起,试题编排总体上要做到从易到难,由简到繁。
(八)每门课程必须拟定A、B两套试卷。统一考试并统一评卷的课程应有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和评分的具体要求(如采分点等)。两套试题应在题量、题型及难易程度等方面基本一致,且两套试卷考题重复率不得超过20%。
(九)考查课程以平时考核为主,平时成绩或测验应不少于四次,平时考核包括小测、单元考试、阶段考试等,由教师根据教学过程自行组织安排。教学大纲或授课计划中要求学生自学的内容,应予以考核。平时考核试卷由任课教师直接送交文印室印制。
(十)试卷的每道题后面都应标有相应的分数。
(十一)考试命题工作一般应在考试前一周内完成。学院(系)、部负责人必须在考试前一周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完成试题的审批程序。
三、试卷的审批与保密
(一)命题后的试卷,由学院(系)、部分管教学领导或教研室负责人按命题要求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随机抽取一套试卷用于考试,另一套密封好后由学院(系)、部分管教学领导或教研室负责人在密封袋上签字作为备用试卷,用于学生补考或缓考等。备用试卷交由学院(系)、部指定的试卷管理人员统一保管,交付试卷时应办理正规的试卷交付手续。
(二)如命题教师为学院(系)、部分管教学领导或教研室负责人,其试卷的审批程序参照前项办法执行,但不得出现自己命题、自己审批现象,应交叉审批。
(三)学院(系)、部分管教学领导或教研室负责人对所审查的试卷有权提出质询,命题教师应对质询作出解释;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试卷,应退回命题教师重新命题。
(四)命题工作结束后,试题的原始载体由命题教师保管,命题过程中的草稿等文字材料,应及时销毁。凡在计算机上进行命题的,均应采取断网操作;对于考前试题的存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移动硬盘、U盘及光盘等)采取加密存储,严禁将所出试题与其他课件混存,确保试题的安全保密。
四、试卷的送印与领取
(一)试卷(含答题纸)一律采用学校新修订的试卷格式规范标准,用8K纸或16K纸,并要求为打印稿。试卷要填写相关信息内容:考试(考查)时间、学年及学期、课程名称、专业名称等。
(二)各学院(系)、部应指定专人(试卷管理人员)负责试卷印制事宜,填写好《龙岩学院试卷送印审批单》,经学院(系)、部领导审批签字后,须送至与学校签署合同的校文印室统一印制。不得随意指派人员办理试卷印刷手续,出现试卷泄密事件,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三)文印室在试卷印刷期间,必须严格执行试卷的保密工作制度。除有关工作人员外,学生或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印刷现场。
(四)试卷印刷要用专门的纸张,印刷要规范、完整,文字、插图工整、清楚、准确,保证无漏页漏题。文印室应按标准样式印制答题纸,并保证份数与试卷相同。
(五)考前一天,试卷管理人员应向文印室取卷(公共课程试卷,可于考前两天领取),取卷前要对试卷的质量和完整情况进行抽样检查,合格后方能进行点数、领取。逾期不能拟卷、送卷、校对和取卷者,造成延误考试或造成其他教学事故的,当事人要负全部责任。
(六)印制完成后,要彻底清理印刷场所,废纸废卷要销毁。
(七)命题、审题、印卷、领取和保管等工作过程中接触试题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注意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或暗示考题,违者要追究责任,并按教学事故处理。
五、试卷的启用和装袋
(一)试卷如有发生丢失,则该科试卷自行作废,及时报告教务处,并作相应处理。
(二)试卷由考前30分钟在指定地点分发,监考人员领取试卷后应立即进入考场,考前10分钟按考试实考人数分发试卷和答题纸。
(三)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核对回收的试卷和答题纸数量,核对无误后将试卷和答题纸交由组织考试的院(系、部)或教研室的有关人员。
六、试卷的评阅和分析
(一)试卷评阅要求
1.考试结束后,试卷的评阅工作应在3天内完成。试卷的评阅应严格按照标准(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
2.凡一门课程同学分、同要求,有2名以上教师任课的试卷评阅工作,应由各专业或教研室通过统一地点、统一时间、流水作业方式进行集体评阅。
3.阅卷只在答题纸上进行,在每道大题给出正得分,评卷后进行分数统计,并在得分栏注明得分。试卷所得总分应等于各题得分的总和,平时成绩不应体现在卷面上。卷面评分有更改的地方都应当签名并注明更改日期,签名应签全名,不能只签姓不签名。每个教学班的阅卷工作都应有相应的《阅卷人员登记表》,参与阅卷教师必须登记签名。
4.阅卷结束后,各专业或教研室要组织教师进行交叉抽查复核试卷。复核无误后,交由任课教师按要求及时登录学生成绩。
5.登录的学生期末总成绩可由卷面原始成绩和平时考核成绩(如期中考试成绩以及平时作业、测试成绩等)两部分组成。但两者比例及有关要求须在开学初3周内向所有学生公布。
6.学生对试卷原始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对上一学期的试卷原始成绩提出复查申请,经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审批同意后进行。复查工作由学院教学秘书、评卷主要教师、试卷管理人员共同完成,复查结果由学院教学秘书以书面形式告之学生本人。跨学院复查工作遵循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系)分管教学领导同意、试卷保管学院(系)分管教学领导审批后进行等程序。
(二)试卷分析要求
1.任课教师登录完学生成绩后,应对所任课程学生卷面成绩情况进行相关分析,并填写《试卷分析表》。《试卷分析表》与试卷一起交学院(系)、部存档备查。
2.考试成绩一般应符合正态分布规律,优秀率原则上需控制在1/3以内。若成绩不符合正态分布,如优秀率或不及格率偏高,任课教师应对此进行分析和总结,提交说明报告,并制定改进措施。
3.任课教师上交试卷、《学生成绩单》和《试卷分析表》后,各学院(系)、部应定期组织教师对各考试科目的试卷进行综合评价,对命题的质量(试卷的覆盖面、题型、题量等)和阅卷质量进行总体分析和评估。
4.教务处将定期组织抽查工作,抽查结果在全校通报。
七、试卷存档要求
(一)正常考试课程的试卷及补考(缓考)试卷、重修试卷均须存档。
(二)试卷在评阅记分后应由任课教师及时将试卷移交学院(系、部)指定的试卷保管人员,并办理试卷存档交接手续。
(三)试卷按课程分学期、分教学班进行保存,学院(系、部)试卷保管人员应在下学期前6周内整理完上一学期的试卷,集中保存于学院(系)、部指定的地点,存放规范,方便查找,确保安全。
(四)试卷采用学校统一的装订封面,应根据以下内容按顺序装订:《试卷送印审批单》、《命题计划》、空白样卷(包括A、B卷的试卷和答题纸)及标准答案(含评分标准)、《试卷命题教师承诺书》、《评卷教师、复核教师承诺书》、《试卷分析表》、《学生成绩单》、《阅卷人员登记表》、考生答题纸(含答题卡)。其中,学生答题纸应按成绩单上的学生姓名顺序进行排列;回收的试卷由学院(系)、部按相关规定自行处置。
(五)考查课程需将《考核计划》及《课程成绩分析表》存档至课程档案。
(六)重修试卷及正常考试的补考试卷,应以学期为单位另行存档,存档内容包括《阅卷人员登记表》、《学生成绩单》及考生答题纸(含答题卡)。
(七)试卷至少应保存至学生毕业离校后3年。
八、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办法主要使用于本校全日制本、专科(含专升本学生)所有校内组织的考试试卷管理工作。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三)相关附件表格等可到教务处主页下载。